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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同學有人考上律師
然後寫給老師的文章似乎有提到女性必須結婚生子之類的事情
引發了一些討論

不外乎認為女性受到男性的打壓的想法
或者是為了家庭 女性犧牲了事業這樣的講法
或許我是一個胸無大志的人
對於這種事情 我完全不做如是想
大概會被女性主義者看成支持男性主權的歹人吧

其實對於性別這種東西 我也沒有讀太多的文章 瞭解也不深
但我總覺得 真正的平等是不需要在嘴巴上喊喊的
如果硬是要為了平等搞出一堆東西來
不就有一種 粉飾問題的感覺嗎?

現在這個社會大家都講人權
人權團體反對在身份證上蓋指紋
婦女團體反對墮胎要多想三天這種破化女性主權的法律
諸如此類的東西

但 如果沒有犯罪的意圖 蓋指紋有什麼差
我反而認為這是在保護我這種又孬又守法的善良老百姓
如果說有資料外洩的問題 這應該是人民素養的問題 而不是違反人權的問題吧
有人會認為裝監視攝影機違反人權 不過 這保護了很多人不是嗎?
人權是等重的 但 要保護反罪者的人權 這個邏輯不是很弔詭嗎?
那誰來維護被害者的權利?

有人認為父權社會剝奪了女性很多的機會 給予男性很多的權利
相對的 他也為此付出許多為行的代價
女性或許在父權社會是相對弱勢 可是我們扮演的是被保護者的角色
一旦 今天回到母系社會 父權權利大部分會移轉到母系身上來 義務也會同時轉移
兩性平權 那有些權利和義務是要共同享受與分擔的
女性主義不是要權利而不承擔義務吧!

再來講到墮胎這一件事 我是很反對很反對
我贊成法律設三天的思考期間
基本上需要墮胎的人(被害的狀況不算)絕大部分都是為了享樂不顧後果的人
有人會說為了小孩好(因為父母不負責任)所以墮胎
這根本就是本末倒置吧

當有人說女性的身體是自己的 可以掌握自己的身體
所以要墮胎就墮胎
那麼 講人權 的你 被墮掉的小孩人權又在哪裡

很多事情不是當下爽就好
要往更遠 未來的角度看回來
有人認為為了家庭犧牲事業是很愚蠢的 it's ok
但請站在10年、20年抑或是30後的你
事業成功 單身一人 你願意嗎?
或是結婚了 沒有小孩 會有什麼感受
甚至結婚有小孩 但因為長期忽略 小孩跟自己都不親 這樣也可以嗎?
當站在未來 回過頭來看 不會後悔的話 那就去做
但如果有一絲絲的猶豫 那是不是還要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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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orbiddenlar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